生育是家之大事,也是国之大事。8月1日起,河北省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帮助有生育意愿家庭解决“不能生、不敢生”的问题困扰。
我省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都有哪些?省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具体有多少家?记者对话河北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徐红,深度解读政策,回应民生关切。
政策背景
问:我省制定政策细则时重点考虑了哪些因素?
答: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7月25日,国家医保局等17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进一步优化我省生育支持政策,提高生育医疗保障水平,河北省医保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我省辅助生殖技术临床需求、群众费用负担、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经组织临床专家论证、基金支出测算等程序,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问:为何会涉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关于为何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首先,我省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药品及诊疗服务目录;其次,某些工伤事故确有可能导致职工生育功能受损,为保障这类工伤职工生育权益,将辅助生殖技术同时纳入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支付范围

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共计多少项?制定政策时是如何综合考虑的?
答: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有“取卵术”“取精术”“胚胎培养”等8个项目。主要是经过临床专家论证,属于辅助生殖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费用合理的项目。
问:这些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是如何确定的指导价?统一指导价具有怎样的意义?
答: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原则,将原29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12个,同步制定政府指导价格,突出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为更多家庭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更加公平的、更高可及性的辅助生殖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轻生育成本。
问:在支付属性上,纳入基金支付的辅助生殖项目按照乙类管理,具体怎样支付?
答: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项目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10%。例如,“取卵术”价格是1000元,参保患者需要先负担10%,也就是100元,余下的900元再纳入报销范围。
报销待遇

问:在报销待遇方面,请详细介绍一下具体的基金支付政策。
答: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比例6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50%,不占用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同时,这些项目限门诊使用,且每人每项目终身不超过3次。例如,某参保职工做“胚胎培养”项目,价格是3000元,该职工先负担10%,也就是300元,余下的2700元按照60%的比例报销,可以报销1620元,自己再负担1080元。
结算方式
问:医保支付时是否可以直接结算?
答:是。
问:省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都有哪些?
答:目前,我省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共30家。详见列表:
问:政策出台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